最近,西安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被眾多媒體關注和報道,其中“金融服務費”成了媒體和網民關注的焦點,這筆費用合理嗎?是否正規合法?不少貸款買車的玉林市民發現這筆費用自己也被交過。
16日一早,何先生先是到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遞交投訴材料,又馬上去到某田汽車4S店找客服主管。2017年6月9日他在該4S店貸款購買一臺汽車時被要求交了3000元金融服務費和1000元保險保證金,他想弄明白,4S店收取這兩筆費用的依據是什么?為何只開了收據卻沒開發票。
經過一番溝通,4S店表示可退還1000元保證金,但金融服務費則不退,因為車輛買賣合約是在消費者知情、自主選擇下簽的,上面明確寫明了此項收費。
貸款購車,被要求交金融服務費和保險保證金
16日上午,何先生向記者詳細講述了事情經過。
2017年5月初的一場車展上,何先生的妻子看中了一臺某品牌汽車,并交了5000元定金。何先生說,6月初,他和妻子去4S店交首付款時被告知,因為他是貸款購車,所以需要另交3000元金融服務費和1000元保險保證金。
何先生告訴記者,當時他和銷售人員據理力爭,但對方跟他說“貸款買車的人都懂,金融服務費是行規,都要收的。而保證金則是為了保證車主連續3年都在4S店購買保險。”銷售人員還強調,若不交這兩筆費用就不能提車,定金也不退還。
何先生說,當時提車心切,所以交錢了,首付款是7萬多元,加上稅金和這兩筆費用,他總共交了9萬多元。
最近奔馳女車主維權事件曝光后,何先生也想為自己討個說法,“本來也不懂,但看了新聞后才發現4S店這樣收費不合法合規,也沒給我打發票,只開了一張收據。不開發票就涉嫌偷稅漏稅。”
同樣的險種,自己購買比4S店便宜2600多元
何先生向記者出示了2017年和2018年兩份機動車綜合商業保險保險單,前者是在4S店購買的,后者則是在另外的保險公司。他說,“在4S店買保費是6651元,我自己買才用了3988元。相差2600多元,我為什么要在4S店續保?”
記者仔細比對兩份保險單上的承保險種,都有包括機動車損失保險、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等在內的9個險種,并且何先生自己購買的第三者險保額是100萬元,而4S店的卻是50萬元,前者的保險費是997元,后者為1525元。
“去年保險快到期時,4S店的銷售人員打電話給我,讓我續保。”何先生讓對方報價,對方表示按2017年購買,保費一致。何先生不解,自己2017年都沒出險,保費為何不能優惠?
何先生說,銷售人員明確地表示,保費不能少,若他不繼續在4S店買足3年保險,1000元保證金將被扣罰。考慮到兩處的保險費相差2600多元,何先生最終沒有在4S店續保。
4S店就金融服務費和保險保證金作出回應
16日上午,何先生與記者來到某田汽車4S店,他要與客服主管陳經理、銷售人員龐女士一起就他所投訴的問題進行溝通。
對于何先生所言,交了5000元定金后才被告知需要另外交金融服務費和保險保證金,龐女士予以否認。她拿出當時雙方簽訂的《品牌車輛買賣合約》,合約上明確寫著“辦理某田金融服務費3000元、保證金1000元”。“當時就這些收費,我已經一一講清楚,而且在談車價的時候也說到,在4S店購買保險的話會給予相應的優惠,這些都是事先溝通、確認、簽訂合約后才收定金的,不存在強買強賣。”
金融服務費實際是協助辦理貸款的費用
在雙方溝通時,陳經理和龐女士都一再強調,所謂的金融服務費其實只是簡稱,實際上是協助辦理貸款的費用,“客戶把相應的資料提供過來,我們再把這些資料提交給金融公司,這中間需要人力、物力去處理的”,而且全款提車和貸款購車所給予的優惠不一樣。在車價上,后者比前者便宜不少,也是因為后者有這筆金融服務費。
陳經理坦言,只要是貸款購車,4S店都會根據不同的車型收取一定的費用,用于為客戶提供辦理貸款服務,“所有的服務都是體現在金融服務費上的。”
對于陳經理的解釋,何先生并不認可,他認為,“協助客戶辦理貸款本來就是4S店的義務,而且收這筆錢是否有法可依?”對于何先生的疑問,陳經理沒有進一步解釋。
18日上午,陳經理告訴記者,金融服務費不能退還,因為這是在客戶知情、自主選擇下簽訂的購買協議,而且4S店已進行納稅。
保證金僅是讓客戶優先選擇,并非強制
“我和續保部門溝通了,走完公司的流程后,1000元的保證金可以退還。”陳經理向何先生反饋道。
為何要收取這筆保險保證金?該4S店的銷售經理寧先生解釋道,何先生購車時新的銷售管理辦法還沒出臺,金融公司為避免風險,在貸款合同上也寫明貸款3年里規定購買的險種。“本來是需要車主一次性支付3年的保險費,為減少何先生的首付款,所以當時沒要求他一次性支付。”寧經理說,交1000元保證金只是為了讓車主在續保時優先選擇在4S店續保,但車主可以與其他保險公司進行對比,若兩者保費相差大,車主可自主選擇。
“可能是銷售人員在表述上失誤,至今沒有哪個車主被扣掉保證金。”寧經理說,只要車主按貸款合同上買足3年的規定險種,不管是否在4S店續保,到期后都可以憑票據到4S店退保證金。
律師認為4S店
收取金融服務費無法律依據
記者采訪部分車主、4S店的銷售人員發現,貸款購車,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已成行規。李女士貸款10萬元購買了某品牌汽車也被收取了五六千元的金融服務費,但她表示,購車前銷售人員已跟她說明。
“貨款購車4S店都會收金融服務費,車價的利潤空間越來越小,金融服務費是4S店的盈利點,而且銷售人員往往會通過車價上給予更多優惠來引導車主選擇按揭,因為車主貸款的話,銷售人員會有返點。”曾在某4S店做銷售的鐘先生告訴記者。
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是否合法?本報法律顧問、三益律師事務所范德普律師說,4S店無權收取金融服務費,因為4S店不是金融服務機構,無權協助辦理貸款,也沒有收費標準,具體的放貸工作應由金融機構工作人員與車主直接對接,由金融機構決定是否放貸。
“4S店的項目、義務是賣車、售后等工作,協助貸款不在其義務、權利范圍,相關部門沒有批準其超范圍提供服務或收費,因此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沒有法律依據。”范律師說,并非車主同意、知情,4S店就能收取這筆費用,無法律依據就不能收取。
原標題:車主交的金融服務費,能不能退 銷售商:金融服務費是協助辦理貸款的費用,不能退 律師:4S店收取金融服務費無法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