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詐騙他人500萬在東莞落網 郭軍 攝
中新網東莞9月12日電 (郭軍 趙雅婷 陸思宇)據深圳鐵路警方12日通報,當日,一名涉嫌合同詐騙案的在逃人員彭某,被深圳鐵路公安處東莞站派出所抓獲。
今年41歲的彭某是河南省商丘市人,高中畢業后彭某先后在河南、浙江、廣東等地務工。2017年年底,彭某回河南老家,看到同村發小徐某買了汽車,又給家里買了新房,心里十分羨慕。一次聚會酒足飯飽后,彭某得知徐某在安徽開了一家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通過給客戶提供銀行承兌匯票和定期存單用于辦理銀行質押貸款業務的方式,收取服務費。由于服務費非常“豐厚”,短短半年,徐某就賺了不少錢。彭某聽后十分心動,央求徐某帶著自己一起干。徐某爽快的答應了。
2018年過完年以后,彭某就來到徐某位于安徽的投資公司工作,在上了幾天班之后,彭某發現徐某公司根本無法給客戶提供可用于貸款的銀行承兌匯票和定期存單,但公司仍然與客戶簽訂合同并收取20%-30%的高額服務費。在成功收取服務費后便以各種理由認定客戶違約,以此拒絕向客戶提供匯票和存單。最開始,彭某擔心事情暴露,不太敢名目張膽的拉客戶來辦理業務,但后來發現被騙取手續費的客戶根本不覺得自己上當受騙了,還真的認為是自己違反了合同規定。就算有客戶提出質疑,徐某也總是能找到各種理由進行反駁,讓客戶根本沒有辦法取回自己的手續費。
于是,彭某很快就開始大張旗鼓拉客戶,自2018年1月至2019年4月,兩人先后通過上述方法詐騙多名受害人服務費共計500萬元人民幣。2019年5月,彭某和徐某發現越來越多客戶找上門理論,為了防止事情敗露,兩人便關掉了公司,分頭躲藏起來。早年在廣東打過工的彭某從安徽合肥一路潛逃到廣東東莞。為了不暴露自己的蹤跡,彭某在東莞期間一直租住在城中村的出租屋里,且經常更換,不敢在同一地區呆太長時間。自以為聰明的彭某不知道,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早已接到報警,他們的詐騙行為也被公安機關掌握。
9月10日,深圳鐵路公安處東莞站派出所民警接到重要線報,得知彭某出現在東莞火車站附近的出租屋里,為不打草驚蛇,東莞站派出所民警連續兩天時間,在出租屋附近觀察,確認彭某身份并了解到彭某喜歡在中午最曬的時間段,趁著路上行人少,出門購買一天食物后,9月12日中午11時30分許,東莞站派出所民警成功抓獲了剛從出租屋下樓準備外出的彭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