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呼和浩特3月22日電 (記者 烏婭娜)“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依法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認真貫徹‘少捕慎訴慎押’司法理念,3年來內蒙古檢察機關對企業及負責人涉經營類犯罪,不批捕956人,不起訴890人。”22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鄭錦春介紹。
當天,內蒙古檢察院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檢察機關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情況。
記者了解到,檢察機關以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為牽引,依法嚴懲以暴力、脅迫等方式向民營企業收取“保護費”、欺行霸市、強攬工程等犯罪行為;同時,加大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的懲治力度,起訴合同詐騙、強迫交易、破壞生產經營、串通招投標、職務侵占等犯罪6932人;加強對知識產權的司法保護力度,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3年來共受理審查案件61件,逮捕95人。
對民營企業反映在訴訟活動中遭受不公平對待、利益受到損害等問題,檢察機關不斷加大監督力度。加強對涉企案件的立案監督,嚴格監督糾正偵查機關以刑事手段插手經濟糾紛、選擇性執法等問題。3年來對公安機關應當立案而不立案的涉企案件,監督立案20件;對公安機關不應當立案而立案的涉企案件監督撤案11件,通過提請抗訴、抗訴、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等方式直接保護企業合法利益案件442件。加強對財產刑執行情況監督,對應當執行而不執行、不應當執行而執行、非法處置被執行人或者案外人財產等違法情形及時提出糾正意見。
鄭錦春同時介紹,檢察機關充分利用“信訪網電”四位一體控告申訴檢察平臺,發揮12309檢察服務窗口功能,對涉企的民商事、行政、刑事的控告申訴案件,依法導入法律程序,優先受理、快速辦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