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2月23日電(記者王豐)深圳市民政局22日發布的《關于促進社會工作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提出,深圳社工單人月平均工資標準將從5000元提高至10647元。
據了解,目前,深圳擁有近萬人的社工從業隊伍,覆蓋社會救助、社區建設、婚姻家庭、精神衛生、教育輔導等14個服務領域。
由于待遇較低等原因,近年,深圳社工人才流失現象突出。
在《關于促進社會工作發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中,深圳民政局表示,社工的薪酬指導標準將按照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年度發布的“衛生與社會工作”行業工資指導價位平均值執行。
按照目前指導價位,社工平均工資標準將從5000元/人/月提高至10647元/人/月(稅前,含個人五險一金),社工人力成本標準將從7.6萬元/人/年提高至16.01萬元/人/年,增幅109.23%。
關于社工服務購買主體和購買方式,“征求意見稿”將“民政集中購買、分部門使用”轉變為“誰使用誰購買”,明確提出各職能部門、群團組織是社會工作服務項目的購買主體,購買服務時應以項目購買為主,并將依成本核算的項目購買經費納入各部門的年度財政預算。
在人才激勵方面,“征求意見稿”提出,將社會工作專業人才納入全市人才保障體系和相關人才計劃,探索將高層次社會專業人才納入全市高層次人才認定范圍,開展“深圳市專業社會工作領軍人才”“深圳市優秀社工”等選拔培養活動,以提高社工專業人才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