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個看臉的時代”,入住酒店、進小區要刷臉,去景區游玩、商超購物要刷臉,甚至去售貨機上買水也要刷臉……記者調查發現,曾經,“刷臉”被視作一項頗具未來感的技術,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場景“遍地開花”,但隨著人們對個人生物信息及隱私保護的逐步重視,不少生活場景已取消刷臉,但仍有一些商家強制刷臉,超過八成的受訪人員擔心人臉信息被濫用導致自身利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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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訪:多個消費場景仍需強制刷臉
去年全國兩會期間,對于游客入住賓館酒店要刷臉的現象,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旅游研究院院長戴斌提交提案,建議取消入住酒店必須刷臉的規定。
2月27日,記者咨詢南寧多家酒店,前臺人員均表示,在為旅客辦理入住手續時,他們不會再強制要求刷臉。一名店員稱,通過刷臉入住酒店的初衷是為了提高安全性,減少因身份證件偽造、冒用等帶來的安全隱患,如今旅客在攜帶身份證的情況下,辦理入住已經不用刷臉。
“健身房要求消費者錄入人臉信息,必須刷臉才能進入,他們有權這么做嗎?”前段時間,詹女士在社交平臺吐槽稱,自己團購了一張健身房的單次券,結果到店核銷時卻被告知不僅要登記姓名、身份證號碼,還要刷臉才能進入,她認為這是侵犯個人隱私,對此表達不滿。
記者走訪發現,南寧也有一些24小時營業的健身房,在夜間或無人值守時消費者必須刷臉才能進入。在大烏路的一家健身房,門上貼了“新手須知 刷臉入場”的提示語和團購核銷流程,在健身房入口處使用了人臉識別門禁系統,未錄入人臉的話無法進入。
▲南寧一家健身房的門禁需刷臉才能進入。
一名工作人員稱,為了方便管理,人臉識別是會員入場的唯一方式,未給消費者提供其他入場方式。對于顧客擔心個人信息泄露,他表示,健身房會妥善保管客戶信息,不會將收集的人臉用作其他用途。
讀者張先生說,在玉林市人民東路的一家大型連鎖超市,入口處有兩個寄存柜,存取物品也需進行面部識別,沒有諸如紙質條形碼等其他方式,“掃臉自助存取是方便了不少,但顧客的人臉信息可能會泄露,從而帶來財產損失”。
▲一名消費者在玉林一家超市的存儲柜前刷臉取包。張宗海 攝
27日上午,寄存柜商家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安裝智能寄存柜是為便捷顧客,顧客寄存物品時采集的信息,會在7天內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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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近四成受訪者每天會多次刷臉
近年來,人臉識別技術呈現加速落地的趨勢。從智慧城市建設到手機客戶端的登錄解鎖,各種場景下都能見到人臉識別技術的影子。人臉識別帶來的管理效率提升,是各行業推進技術落地的主要動因,但公眾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是否感受到更多的便捷性和安全性?
2月26日,記者列舉了解鎖支付、政務服務、交通出行、公共場所出入等10多個生活場景,在網上做了一個“人臉識別技術隱私權保護”的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1000名受訪人員中,接近四成的人每天會多次刷臉,政務服務、解鎖支付、交通出行等場景的使用頻次最高。
南寧市民肖女士表示,在交通出行、金融支付等場景下,使用人臉識別完成精確的身份比對和驗證,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但對于一些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場景(如商超出入、門禁考勤),她不接受人臉識別作為唯一的驗證方式,更愿意使用指紋、手機驗證碼、密碼等驗證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盡管每天在高頻次地使用人臉識別技術,但接近四成的受訪人員認為,相對于人臉識別的便利性而言,個人的隱私性更重要,且認為人臉識別技術有濫用趨勢。超過八成的受訪人員擔心人臉信息被黑客、不法分子及商業公司濫用,只有不足5%的人認為現有技術足夠安全。
“人臉信息屬于重要的個人生物信息,一旦泄露就可能對人身和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危害。”肖女士說,相較于數字密碼等信息,人臉信息具有唯一性、難以改變的特性,密碼丟失尚可更改,但人臉信息泄露的補救難度要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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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加強個人信息保護,非必要不刷臉
廣西善仁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曉輝認為,如果商家需采集消費者個人信息,應遵循“最小必要”原則,避免過度收集個人信息,例如核查身份證、驗證實名認證的手機號等方式足以確定消費者個人信息,便無需采集人臉識別信息。
此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信息安全技術 個人信息安全規范》的相應規定,人臉識別數據屬于個人敏感信息中的生物識別信息,在利用人臉識別數據進行人臉識別時,應該采取比處理普通個人信息、個人敏感信息更嚴格的保護措施。這就要求相關主管單位應充分考慮到技術背后的安全隱患,加強對數據的保護和管理。
“生物信息收集場景繁雜、涉及行業廣泛,監管部門難以全方位無死角監督,且法規執行時存在模糊與滯后之處。”廣西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志愿者律師歐陽澤明說,即便消費者個人得知信息被泄露,也可能因維權程序復雜所限難以有效維權,建議有關部門盡快細化人臉識別技術應用安全管理相關規定,對人臉信息采集、人臉信息使用、人臉識別技術安全保障作出具體規定。
另一方面,企業也應當自律,站在消費者的角度,解決消費者的痛點問題,從技術層面封堵信息泄露的漏洞,切實保障消費者的信息安全。同時,消費者也應該提高自我隱私保護意識,敲響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的警鐘,非必要的情況下盡量不刷臉。
記者查詢發現,針對部分公共場所強制和濫用人臉識別技術,2024年,上海深入推進“亮劍浦江·2024”專項執法行動,明確提出公共場所“不刷臉為原則、刷臉為例外”“收集端總體減量、存儲端確保安全”的治理目標,同時還強調遵循“為公共安全所必須”“有法律依據”“做到單獨告知”等三大原則。截至去年12月,上海已有600余家商場、6300余家酒店、1200余個游泳館和健身場所、2900余個公共廁所等場所完成了人臉識別設備的自查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