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新聞網-廣西日報記者 韋鵬雁
“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把林地、林木確權到戶,林農有了山林,卻難以申請到砍伐指標。沒有采伐自主權,無異于畫餅充饑。”田林縣國有樂里林場資源保護股副股長黃家弦代表建議,要給林農在商品林砍伐中一定的自主權,激發林農植樹造林積極性,提高農民收入。
黃家弦在調研中發現,當前林木采伐計劃實行年度限額管理,一旦采伐指標用完,只能等下個年度,砍伐指標少但木材采伐需求大,導致一些農戶一片林木等了幾年都沒領到采伐證。“采伐證申請難”問題挫傷了林農造林積極性,容易引發亂砍濫伐、非法收購販賣木材等違法犯罪,增加了執法部門的執法成本。
黃家弦建議,對林農種植20畝以內的商品林,只需要把樹種、造林時間、出材量、銷售渠道等報當地林業站核實、備案、監管后,無需辦證就可采伐,讓林農能夠對自己的林地實現采伐自由,讓林業資源成為農民實實在在的可變現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