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新聞網-玉林日報訊(記者 李媚)3月23日,記者從玉林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局、玉林市財政局獲悉,為方便購買新建商品房并符合補貼條件的購房人辦理購房契稅補貼申報手續(xù),我市制定了《玉林市本級購買新建商品房契稅補貼政策實施細則》(市本級包括玉州區(qū)、福綿區(qū)、玉東新區(qū))。
契稅補貼對象分為普通居民和在崗醫(yī)護人員。普通居民于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間在我市本級從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購買新建商品房并簽訂買賣合同,并且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12日期間取得住建部門合同備案證明的;在崗醫(yī)護人員于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我市本級從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且在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間取得住建部門合同備案證明的。
普通居民辦理購房契稅補貼手續(xù)的時間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在崗醫(yī)護人員辦理購房契稅補貼手續(xù)的時間自2020年3月20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止。
普通居民購買新建商品房的按已繳契稅為基數(shù),3月進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契稅補貼比例為50%,4月進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契稅補貼比例為40%,5月進行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的契稅補貼比例為30%。其中,購買新建商業(yè)及辦公用房的,最高補貼不超過1.5萬元。而在崗醫(yī)護人員購買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實際繳納契稅給予100%同等金額補助。
普通居民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起始日期為2020年3月1日,截止日期為2020年5月31日。在崗醫(yī)護人員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起始日期為2020年1月1日,截止日期為2020年12月31日。逾期未辦理的不享受相應契稅補貼。
原標題:在崗醫(yī)護人員買房給予百分百契稅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