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2月4日訊(記者 莊園)記者從黑河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了解到,為進一步做好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4日,黑河市頒發了《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人員和車輛通行工作的通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人員通行管理
1.原則上除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外,2月9日之前,不允許各縣(市、區)跨區域人員流動,不允許外省市或黑河到外省市過節、辦事人員到(返)黑河。2月9日之后相關要求另行通知。
2.在市區工作、郊區居住生活或郊區工作、市區居住生活且需要定期往返交通卡口的人員,由本人所在單位向當地指揮部提出申請,由指揮部審核通過后發放人員臨時通行證,注明人員姓名、身份證號、聯系電話、工作單位、家庭住址等具體信息,并嚴格監測持證人員身體狀況。
二、關于車輛通行管理
(一)關于車輛范圍
本通知所指車輛范圍為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護、生產生活物資運輸和應急救援車輛。
(二)關于在黑河市轄區內跨縣(市、區)通行車輛
1.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用車單位工作人員及駕駛員共同攜帶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乘客身份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向車輛出發地縣(市、區)指揮部提出申請,經指揮部副指揮長以上領導簽字審核后,按照“一事一發、一車一證”原則簽發車輛通行證。
2.對與市區內大型超市有長期供貨合同的合作社或農戶向市區內運送生活物資的車輛,由超市派出工作人員及車輛到卡口對貨物進行轉運。
3.目的地各卡口應嚴格審核,對人、車、物、時間與通行證記載內容不符的車輛禁止進入。車輛抵達目的地完成任務后,由物資接收人在車輛通行證上簽字,并在備注欄內記載車輛抵達時間,標明返程人員與通行證登記信息符合后,車輛攜帶通行證返回出發地,出發地卡口應予放行。
4.各縣(市、區)指揮部要將發放《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車輛通行證》詳細情況,于每日17時前上報市指揮部落地查人組備案。
5.對符合減免高速公路通行費標準的車輛,由出發地縣(市、區)交通運輸部門核發專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與指揮部簽發的通行證一并使用,并于每日17時前上報市交通運輸局備案。
6.對不屬于參與疫情防控、醫療救護、生活保障、應急救援車輛范圍內的車輛通行問題,以及因情況極特殊而無法按時發放通行證的車輛,由車輛出發地及目的地縣(市、區)指揮部自行協商解決。
(三)關于外省市進出黑河市車輛通行問題
1.物資接收單位應提前向目的地所屬指揮部報備相關車輛信息,由指揮部通知卡口給予驗放通行。車輛在抵達目的地卡口,對司乘人員進行體溫檢測合格后,由物資接收單位負責到卡口接應車輛,直接將車輛引導至各地指定的貨物裝卸場所。貨物裝卸前,由目的地疾控部門對車輛進行消毒。貨物裝卸期間,司乘人員無極特殊情況必須全程留在車內。
2.貨物卸載完畢后,物資接收單位應要求車輛立即返回。如不能按時返回的,車輛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司乘人員在指定隔離場所集中休息,由當地防疫部門發放口罩等防疫用品,定期開展體溫檢測,并督促司乘人員及時返程。